为深入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将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文书上网率和上网文书合格率均为100%。
为继续巩固文书上网工作成效,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铁锋法院于5月19日召开裁判文书上网总结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主持,负责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向忠、负责审判管理工作的纪检组长孟阳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雷冬琦对前一阶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了总结,她说:“我院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经审管办仔细审查,文书无一存有瑕疵,希望刑事审判庭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巩固已有成果。由于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较高,相对其他法院来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较少,这样,我院民商事案件应上网数量不多,但我们将应当上网的生效判决书全部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文书全部符合《裁判文书制作方法》和《裁判文书上网规范》的规定,应当对全体审判人员提出表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随着收案数量的不断增多,从现在开始,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将有可能成倍增加,所以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文书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让干警全面把握、熟知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上网文书的格式及技术处理的内容和方法、审批报送程序和责任等,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学习领会到位。”
李效林院长强调,上网公开裁判文书是倒逼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利器,铁锋法院是被列为第一批全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的基层法院,应当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大公开活动”,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求各业务部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从裁判文书的制作、校对到上网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层层把关,确保裁判文书准确无误、高质量上网。案件承办人及上网文书审查人必须在秉承依法、及时、全面、客观原则的基础上,把好文书的真实关、规范关、严谨关,使文书尽力贴合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铁锋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总结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以四项措施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进程,确保“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一是再一次组织学习。作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去年年底组织干警学习的基础上,再一次学习上级法院的规定,做到熟悉规定内容和熟知规定流程。
二是完善上网基础保障。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法院一项日常工作,承办法官按时对生效裁判文书完成技术处理,交给本庭室法官联席会成员对文书把关,严格杜绝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现象。法官联席会成员把关后,经过庭长审核,最后报分管副院长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核通过后,由审管办最后把关并统一进行上传。
三是加快上网进度。及时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应在生效后10日内上网公布,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月报告的统计期间与司法统计月报表的统计期间调整一致,使各种数据有据可查。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各业务庭室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实行逐月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评。确立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上网的第一责任人、各审判长和庭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对不按时公布、擅自公布裁判文书或公布裁判文书时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问责机制追究责任。同时,将文书上网作为重要信息点纳入案件信息录入专项检查范围,确保文书上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