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真正实现阳光透明,日前,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对涉及司法公开工作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有效助推司法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作为“全省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院”,为确保司法公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铁锋法院专门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全院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此次出台的《司法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对全院相关部门职责和司法公开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并进一步加大了考核评比力度,主要通过“看、听、查、评”的方式进行。看,主要是了解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听,主要是听取司法公开工作汇报和群众反映,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当事人座谈等形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公开的真实评价;查,主要是查看各类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主要是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检验司法公开的实际效果。考评采用百分制,出现一次差错扣相关责任部门2分,并由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考核情况,评出优、良、中、差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评优树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