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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信树权威

齐齐哈尔铁锋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3-12-17 15:28:21


   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也是人民法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在12月12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法院司法公开暨新闻宣传工作推进会议上,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会后,按照省高院张述元院长在会上提出的坚持“四个把握、四个推进”的总要求,铁锋法院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目标,推进立案公开。遵照“能公开的彻底公开”这一标准,加强窗口建设,下大力气将立案庭真正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零距离沟通的有效平台。在当事人的监督下公开展示电脑系统自动分案全程,确保立案阶段阳光透明。设置电子查询系统,可通过触摸屏查询到相关诉讼规定,为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指引工作。    

    二是以打造透明庭审为重心,推进庭审公开。牢牢把握庭审公开这一司法公开的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地向当事人和群众展示庭审过程,增强庭审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对公开审理案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开开庭日期、地点和审理组织成员名单。健全有序开放的公众旁听庭审机制,让更多群众走近司法、监督司法、受益司法,增大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    

   三是以加强执行管理为重点,推进执行公开。制定执行程序公开制度,做好执行风险提示,让当事人知晓执行风险,增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对每一起案件,向当事人告知进入执行程序后的权利义务、告知执行不能的风险承担、告知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告知法院采取的强制手段和异议途径等。    

   四是以网上发布裁判文书为抓手,推进文书公开。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把裁判文书上网作为人民法院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并纳入绩效考评中。为实现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和质量的“双保证”,强化裁判文书制作管理和把关审核工作,积极开展最佳、最差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心,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不断提高案件质效。     

    五是以加强三级网站建设为依托,推进审务公开。大力推进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型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审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强化审务信息公开和司法服务功能。依托现代科技提升工作活力,以信息化促公开,涵盖审判管理、行政办公、安检保卫、电子签章、法官评价等方面的五大系统46套软件全部投入使用。     

    六是以自觉接受监督为职责,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活动全方位向社会公众敞开,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规范有序。借助全国法院首台“法官综合评价系统”,开当事人为法官、书记员打分评价之先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争取群众信任和舆论认同,将公开机制引入到最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上,让“潜规则”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打造“阳光下的司法”更是铁锋法院的庄严承诺。未来,铁锋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科技强院上下功夫,在健全管理上做文章,在推进公开上想办法,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质量第一责任,努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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