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召开的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李效林同志全票当选为铁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由铁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康凤主持,区委、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在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于乐水宣读完《关于任命李效林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建议人选的说明》后,李效林同志做了供职报告,他从加强学习,掌握院情,找准法院发展方向;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切实与全体干警团结共事;勤政廉洁,接受监督,努力当好人民满意的法官等四个方面提出当好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的设想,阐述了抓班子、带队伍的具体工作思路,受到与会人大常委们的好评。
李效林同志出生于1971年,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四级高级法官,于1991年9月参加工作,曾历任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官学院教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无论在什么岗位任职,他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一名法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在任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龙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院刑一庭庭长期间,实现了包括审限内结案率100%、合议庭意见被审委会采纳率100%、庭长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率100%、重点调研文章完成率100%在内的四个百分百。李效林同志先后获得过省优秀法官、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省优秀法制工作者、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市杰出青年、市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市学习之星、市学习型党员标兵等多项荣誉。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李效林同志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康凤手中接过任命状时表示,决不辜负组织厚望,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支持下,一定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努力为促进铁锋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