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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铁锋法院积极宣传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为老年人撑起一片维权的蓝天

  发布时间:2013-07-01 15:19:13



杨兴义院长向老年朋友发放宣传资料


杨院长向市人大副主任王洪生、副市长郝明哲介绍我院巡回审判车


涉老维权合议庭干警积极回答老年人法律咨询


我市老年书法家题写“学好老年法”

    2013年7月1日起,子女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可以诉诸法律,法院要立案审理,这是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赋予老年人的权利。7月1日上午,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涉老维权合议庭的干警在院长杨兴义、副院长李向忠的带领下来到中环广场参加全市开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老年人讲解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内容、老年人维权的各种途径及注意事项等。此外,干警还介绍了铁锋法院涉老维权合议庭的基本情况、办案原则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等方便老年人维权的措施。活动过程中,干警积极解答了老年人有关权益保障、家庭纠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在中环广场参加活动的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生、副市长郝明哲等领导驻足在我院巡回审判车旁,认真听取完杨兴义院长关于我院涉老维权工作的介绍后,领导们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铁锋法院能够再接再厉,力争在宣传《老年法》、执行《老年法》等方面有更大的作为,为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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