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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法院:让审委会成为杜绝错案瑕疵案的“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3-06-13 09:34:37


    案件质量是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严格审查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为从源头上防止错案、瑕疵案的产生,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敢于为自己“加码”,将所有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以集体智慧应对每一起案件,避免对案件裁判结果把握不准或个别人对案件结果暗箱操作,极大提高了案件质量,降低了案件的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

    铁锋法院大力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安装运用省内先进的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将研究案件的案情报告、庭审实况、各种证据、视听资料都直观地呈现出来,杜绝因为汇报人的增删而影响审委会委员的正确判断,真正加强了对案件的审判监管。案件经审理后,如需审委会讨论,办案法官须在系统中提交审理报告和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再由院长决定采用网络讨论还是会议讨论方式。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网络讨论的方式研究案件,极大节约了审判资源;对于争议较大、确需审委会集体讨论的案件,采取现场会议讨论方式,审慎研究处理每一起案件。同时,在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安装影音同步刻录系统,对讨论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当时制作光盘、当时整理研究案件笔录、当时经审委会委员审阅并电子签章后方能在系统中通过审委会秘书返回给办案人。该系统的运用,不仅提高了审委会的工作效率,促使全体审委会委员谨慎言行、公正地讨论每一起案件,而且明确记录了办案人、合议庭、审委会委员对案件的意见,以电子书证的方式强化公正、廉洁的审判意识,真正实现了司法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提高审委会委员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去年6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铁锋法院推出了《审委会工作规则暨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于发回重审、改判、检察机关抗诉以及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审委会集体讨论把关,如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瑕疵,责成纪检组和审管办负责调查处理,院党组根据调查结果作最后评议,认定为错案的,一律追究责任。审委会委员发表意见导致错案的,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扣除2分,年度累计达8分的,暂停审委会委员职务,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去年8月,审委会在研究一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改变了合议庭认定租赁合同有效的意见,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经齐齐哈尔市中院审理,认为合议庭意见正确。于是,审委会坚持“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依照《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持有错误意见的全体审委会委员每人年终考评扣2分,按照分值扣发相应的廉政保证金并责令写出书面说明,同时向全院干警通报此事。这种“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做法,对全院法官触动很大,现在,办“精品案”、绝不让瑕疵案件在我院“出炉”的理念已在全体审判人员头脑中形成。

    审委会研究所有判决案件,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强度,却构筑起了杜绝错案瑕疵案的“防火墙”,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2012年全院案件上诉率由上一年的9.1%下降至2.49%,发回重审7件,较上一年下降50%;改判3件,较上一年下降55.6%;实际执行率92.65%,服判息诉率97.51%,调解撤诉率77.99%,申诉上访率为0,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铁锋法院也走出了连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后三位的窘境,2012年跃居榜首,并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法院、全市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20余项荣誉称号,同时取得了结案率提升、上诉申诉率下降、发回改判率下降、增强办案效果、增强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亲和力的“一提升、两下降、三增强”效果。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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