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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电子工作日志制度 提升干警队伍素质能力

  发布时间:2013-06-13 09:24:15


   “上午:参加廉政视频会议,联系当事人补交证据;下午:起草两份普通程序调解书,开庭审理XX企业劳动争议一案。”这是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崔霞6月7日的电子工作日志,简单明晰地记录了她一天的工作。

   “崔霞法官,今天你的工作安排得很满,也一定很充实,结合上午的视频会议,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期待你在审判工作中再创佳绩!”这是铁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兴义对崔霞法官工作日志的点评。

    2012年10月,作为加强干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一项管理创新举措,铁锋法院在局域网上安装了电子工作日志系统,全面推行电子工作日志制度,要求全院干警不分职务和岗位,均要根据每日实际工作情况撰写日志,分管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定期对干警的履职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凡事有记录、有计划、有执行、有结果、有改进”成为推行该制度的初衷和目标。

    电子工作日志在结构上分为“当日记录”与“次日安排”两部分,在内容上又分为“客观记录”与“办案感悟”两部分。“客观记录”可以使干警和分管领导随时了解案件的进展状况和已采取的措施,既便于干警开展工作总结,又可促使产生成就感,提升工作热情;“办案感悟”则侧重于干警在回顾工作的同时,静心思考同类案件的处理方法与技巧,梳理工作思路,研究同类案件理论。工作日志除干警本人可以翻阅外,分管领导也可随时在电脑上查阅,起到了很好的“下情上达”作用。制度实施以来,院领导通过浏览干警日志,更直接、及时地了解每名干警的工作动态和所思所想,并通过日志点评与干警进行沟通,在传递信息的同时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现在,全院干警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浏览前一天在日志中安排的当日工作,而下班前的最后一件事,也是记录下当天工作,写下遇到的一些问题或感悟,并安排好第二天的主要工作。这看似增加了干警的工作量,实际却收到了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质能力的良好效果。工作日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仅便于政工部门细化对每位干警的考核,也使得干警的工作更有条理,服务更有深度,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如今,在铁锋法院的干警们看来,工作日志是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一种有效手段,把每天的工作和准备要做的事项记载下来,能起到回顾、提醒作用,避免出现纰漏或遗忘问题。今后,铁锋法院还将逐步继续完善工作日志制度,把日志的信息内容作为干警个人考核、晋级、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实现在全院干警之间日志网络共享,成为大家交流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

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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