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喜讯传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姜兴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据了解,齐齐哈尔市法院共有10名干警在此次大会上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
2012年,铁锋法院公正高效地审判执行各类案件,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优、社会形象好的办案能手。经过我院严格评选,并报市中院推荐,民一庭法官姜兴光荣成为全省法院百名“办案标兵”之一。
在民事审判战线,效率就是公正,效率就是生命。姜兴同志能成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源于他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源于他坚持正义勇创一流的工作业绩。2012年,姜兴法官共审结民事案件119件,不仅办案数量居全院之首,而且经过案件评查,无一起案件存在瑕疵。
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开展向“办案标兵”学习的活动,要以“办案标兵”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增强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责任感,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为切实履行好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神圣职责,为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肩扛正义,怀揣公平,仗剑为民,心底坦然,这是姜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青年法官对生命价值的追求。铁锋区法院全体干警相信,为了心中的天平永不倾斜,姜兴会始终恪守“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的人生格言,以一腔赤诚的奉献精神践行自己的铮铮誓言,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融入到每一起案件中,以一颗坦然的心,书写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