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上旬,黑龙江省高院派出四个检查组对全省各中院、基层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3年1月18日以黑高法【2013】13号文件,对检查验收情况予以通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受到通报表扬。
活动开展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以“让人民满意”为工作出发点,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根主线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符合司法精神要求的特色品牌,法院形象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继2012年9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之后,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我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把握活动特点,突出实践特色,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各项工作和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并轨推行各项主题活动与法院的重点难点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不紊乱,力争工作出成效、出特色。院领导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努力在勤奋学习、善于思考上作表率,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上作表率,在勇于实践、锐意创新上作表率,促进全院共同提高。杨兴义院长带头深入辖区街乡、企业、学校,调研工作机制,撰写调研报告《关于铁锋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其他班子成员结合活动要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撰写了调研报告10篇。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40条,下大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
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召开由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组织网络学习、同步视频会议,及时学习上级法院传达的指导精神;组织干警到甘南县兴十四村参观学习,追寻艰苦创业足迹,传承革命精神;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题,举办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演讲比赛;以“争先创优”为主题,组织开展青年法官辩论赛;开展法官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感。在抓好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会、庭室讨论等基本学教形式的基础上,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邀请了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的资深教授解读科学发展观理论、十八大会议精神,让全院干警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大局,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之中。
三是领悟活动主旨,落实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如何用最朴素的心态和最务实的措施来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司法的人民情,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关切,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和优质服务,打造便民品牌,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012年,我院巡回办案40余起,开展庭审观摩2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5场次,依法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3余万元。
四是深化活动效果,提升队伍形象。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过硬法官队伍、推动司法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用丰富的载体营造氛围。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向全国法院模范人物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等学习活动,对本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及时通报、表彰,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和带动作用,营造树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用规范的管理突显成效。以审判管理制度为主线,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审判、执行作为管理的主线,把程序、质量、效率、效果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纪检监察制度为核心,通过制度加科技的措施,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手段,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筑起了一道道廉政壁垒。严格管理,从管理中求实效,我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干警的个人素质。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2012年,我院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2013年,我院将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