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有个老年人维权合议庭,专门受理老年人维权案件。审判长姜兴近年来一直都与这些案件打交道,他说:“虽然老年人维权案件的数量在连年上升,但去年一年,合议庭受理的属于老年人赡养纠纷的案件为零!”
2012年,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共受理300多件诉讼。其中,离婚诉讼和老年人财产权益诉讼的案件较多,但赡养纠纷的案件却没有。姜兴分析说:“赡养纠纷的案件下降,甚至去年为零,并不代表人们的赡养意识和责任意识陡然提升,这主要是与国家出台的对老年人的保障政策越来越健全、保障措施越来越到位、老年人的福利制度渐趋完善等有较大关系。”
同时,姜兴法官指出,从去年受理的案件来看,老年人离婚案件和财产权益案件居多。李大爷和妻子是“半路”夫妻,搭伙过日子也算舒心愉快。可李大爷已经80多岁了,身体不好,不能自理,老伴的年龄也大了,需要有人照顾。双方子女便决定,把老人接回家各自赡养。好合好散,做比说难。面对离婚,分割财产,双方子女大动干戈,互不相让,两位老人被折磨得心力交瘁,本是一家人,最终却对簿公堂。姜兴法官提醒:再婚前,当事双方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注意证据保全,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日后的矛盾纠纷。
张大娘和王大爷是再婚夫妻。两年前,张大娘将老伴的房产以低于市场价20万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远房亲戚,两年后,王大爷的子女发现此事,气急败坏,将后妈告上法庭。子女称:“我爸老糊涂了,都是被骗的,他签字不能算数。”然而,两年前的王大爷是否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很难鉴定。姜兴说:在受理案件中,许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其财产被保姆、再婚配偶等擅自侵犯的,屡见不鲜。为了避免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亲生子女更要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避免旁人趁虚而入。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已经体现于法律之中,更应该表现在儿女的实际行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