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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丨省电视台《新闻法治》栏目报道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AI文生图”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28 14:38:19



  某职业技术学院在其微信公众号的推文中使用了他人的AI生成的图片,被原告一方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校方辩称AI生成的图片不能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原告对其不具有著作权,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原告强调自己在AI生图过程中,并非简单依赖程序,而是通过复杂指令调试,对画面元素的精心安排、色彩搭配等,作品已融入独创性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双方针对权利归属产生了较大分歧。
  案件受理后,齐齐哈尔铁锋区法院认为本案的涉案图片与一般的摄影或绘画作品不同,而是利用AI技术生成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那么它到底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的范畴,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本案中,原告通过精细的语言指令调整画面光影、色彩层次,并对AI原始输出进行二次筛选与修改,已形成区别于机器随机产出的个性化成果,其作品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法官在对图片生成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察后,认可了原告在其作品中投入的智力因素,认为该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应当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校方删除侵权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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