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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丨买卖合同引纠纷 “如我在诉”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07-10 15:39:30



“还没有开庭就帮我解决了困扰我很长时间的难题,谢谢马法官。”当事人紧紧握住马旭法官的双手感谢地说道。近日,铁锋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2023年5月13日,某酒类批发商与某音乐酒吧签订《酒水销售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止。合同签订后,该酒类批发商按照约定交付酒水,但是在2024年2月份音乐酒吧不再从该批发商处进酒,且经双方对账某音乐酒吧至今仍欠付货款50303元未给付。

酒类批发商的经营者多次找到音乐酒吧的负责人索要货款,均未成功,遂向铁锋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马旭法官在查阅卷宗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明确案件堵点之后,马旭法官以情平气、以法引导,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困境,为被告争取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法律法规,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经过马旭法官的释法说理及悉心疏导,原、被告双方不仅达成了调解,还消除了双方的积怨与隔阂,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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