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人民法院选任清算组(管理人)邀请函 作者:铁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6:23

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 ):
根据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函请对本辖区的30家企业(见附件)的强制清算申请,现本院依据管理人遴选程序选任清算组(管理人)。若有意成为本案清算组(管理人)的,请于 2024年4月30日11时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的《清算组(管理人)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注:书面的《申请表》须确保在 2024年4月30日11时前提交,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案清算组(管理人)选任。1、社会中介机构统一团队在本院担任管理人的在办普通、疑难破产案件分别超5件(含本数)、2件(含本数)或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超5件(含本数)的,暂停参加本案清算组(管理人)选任。社会中介机构在本院担任管理人的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超3件(含本数)的,暂停参加本次清算组(管理人)选任。社会中介机构三十日内经本院随机摇号确定为简单案件管理人达2件的,暂停参加本次清算组(管理人)选任。2、本院发布清算组(管理人)邀请函仅代表被申请企业(个人)进入强制清算审查程序。若本院发布本邀请函后发生申请人撤回清算申请或不予受理等情形,清算组(管理人)遴选程序即终止。
附:
《清算企业名单》
联系人:张丽超 0452-5663009
联系人:李 晶 0452-5663009
送达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88号铁锋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