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经过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邓文恒的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了该案件中多名继承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被告褚某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智勇双全伸正义”的锦旗送到邓文恒法官手中。
2017年,褚某某将其他兄弟四人诉讼至铁锋法院,要求继承故去母亲张某某名下的一处动迁房屋,并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褚某某名下。但褚某某的另外两个姐妹对此事并不知情,二人以遗漏继承人并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对该继承案件提起再审请求。铁锋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邓文恒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继承案件进行再审。
邓文恒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梳理了案情及相关证据,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本着“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的原则,邓文恒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沟通交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引导其在调解过程中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邓文恒法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通过释法明理,从“法、理、情”等方面开展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以“家和万事兴”晓以大义,疏导心结,力劝双方放下芥蒂,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案涉房产继承达成调解。
法官感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遗产继承关系到家庭伦理和道德风尚,继承人均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共促良好家风。邓文恒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去理解,血脉至亲之间为了财产继承而伤了几个家庭之间的和气,实属不该。以调解的方式,真正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也充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构建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铁锋法院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和为贵,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理念,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强、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