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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庭审观摩”促进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发布时间:2012-08-02 15:54:55





    6月20日,铁锋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正在公开审理。这是一起矛盾激化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民事纠纷。该案的被告是原告的继母。原告在父亲去世仅半个月后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从原告所有的房屋中迁出。被告收到法院向其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情绪非常激动,她主张争议房屋是她与原告父亲出资购买,当初登记在原告的名下是为了报销取暖费,如今她既无固定工作,又没有其他住处,无依无靠,因此不同意从争议房屋中搬出。原、被告的说法大相径庭,双方提供的证据出入也很大。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主审法官崔霞试图在开庭审理前再组织一次调解,但遭到原告的拒绝。

    原告的行为让被告忍无可忍,她先后到铁锋区妇联和铁锋区司法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鉴于本案社会影响较大且被告已有上访倾向,铁锋区妇联派全区妇女工作者旁听庭审,铁锋区司法局也为被告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免费辩护。同时,铁锋法院还主动邀请铁锋区人大代表对庭审工作进行监督并参与评分,充分体现了庭审观摩的公开,也让当事人感受了铁锋法院的公平公正。

    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正式开始,合议庭成员共同思考、轮流提问、互相补充、配合默契,所提出的问题环环相扣、切中要害,不仅使在场的旁听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还使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为法院下判前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庭后,合议庭成员针对开庭审理情况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调解方案并付诸实践。经过半个多月、二十多次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原告给付被告3万元补偿款,被告自愿从争议房屋中迁出。为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崔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还就已故老人的丧葬费、养老金等问题积极进行调解,最终促使一对儿母女,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铁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兴义指出,我院开展的以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合议庭功能为内容的三评查活动,是我院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高办案质量重要举措,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和辖区群众的一致肯定。我院庭审观摩的民事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这充分说明庭审观摩评查以及合议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所起的积极作用。通过三评查,促使审判员将审判工作做精做细,在审理程序和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和纠正,提高了庭审驾驭能力,促进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化,实现了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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