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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营商优化年|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28 17:56:49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自5月1日起铁锋区人民法院是齐齐哈尔市唯一一家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全市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交由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

6月17日,铁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由张杰、董朔、马旭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敲响了铁锋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第一槌”。厦门某公司以齐齐哈尔某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铁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本案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且原告当庭撤诉。

该案件的成功审结,对提升铁锋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向社会较好的传递了尊重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下一步,铁锋法院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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