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加强司法能动性,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将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近日,我院延伸法律服务,主动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成功处理一起因棚改印发的矛盾冲突,抑止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孟某有座落于铁锋区南浦地段一间平房和一个仓房,2002年,因触犯刑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0年,南浦地段棚改拆迁,因孟某在狱中无法到现场办理拆迁手续,其亲属帮其办理了各种拆迁手续。2012年,孟某刑满释放,以原有仓房未得到拆迁补偿为由到棚改办讨要说法。棚改办以所涉房屋已经整体回迁完毕、所付款项也已结清为由不予受理。几经周折,孟某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我院,要起诉棚改办,希望法院帮助他维护权益。这起矛盾纠纷不属于我院受案范围,但在倾听事件原委后,我院立案庭立即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主管副院长,主管副院长又报送院长。党组书记、院长杨兴义在审阅材料后,本着“快沟通、快解决、快息争”的“三快”原则,马上与区政府、区棚改办取得联系,指出政府在棚改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由这种瑕疵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该妥善解决。最终,区棚改办与孟某协商达成协议,免除了孟某回迁房屋应补交的差价款两万余元。
我院在延伸司法服务中坚持“四个转型”。一是执法办案由机械执法向能动司法转型;二是司法目标由裁断讼争向化解矛盾转型;三是工作方式由坐堂问案向贴近群众转型;四是法院管理由简单粗放向规范精细转型。通过“四个转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满足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能力的更高要求和更高期待。今年以来,已通过延伸服务解决纠纷12起,受到辖区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