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成立了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法院内部岗位职责,研究、制定了《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编写了《节点防控制度汇编》,建设了廉政文化长廊,有效提高了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四个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使干警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的紧迫任务。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多个措施、开展多个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制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为此,我们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做好节点防控工作,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使干警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建立一套制度严密、控制严格、约束有力、惩处有效的“惩防体系”是确保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可靠保证,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面临新形势作出的重要选择。通过这一举措,进一步严密制度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把廉政风险扼杀在萌芽中,牢牢筑起廉政司法的“防火墙”。
三是使干警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法院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节点防控,就是针对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坚决、用权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全方位地完善制度管控机制,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使审判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四是使干警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培养和关爱干警的集中体现。开展廉政风险节点防控工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广大干警。通过节点防控,深入排查干警在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的问题节点,使干警不犯或少犯错误,一心一意干事业,专心致志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