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的身姿,轻巧的跳跃,多韵而婉转的鸣叫是鸟儿们最标志的特征,作为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它们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靓丽的光彩,也让这个世界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可惜的是,总有人为了满足一己私欲,通过种种手段非法对它们进行捕捉。
近日,铁锋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202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郑某某在铁锋区某村的野外空地支上粘网捕鸟,第二日中午他再次回到支网的地点将粘住的两只鸟取下来放进自己的鸟笼内离开。经公安机关侦查和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坚定,郑某某所捕获两只鸟类,分别是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喉歌鸲和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野生动物黑喉石䳭。
今年10月,铁锋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郑某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向铁锋区法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经铁锋法院熊晓娜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郑某某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的行为,对野生动物群体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郑某某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本地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持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重要意义,不要打着爱鸟的名义,对鸟类进行非法猎捕,不要让你的“爱”成为他们最大的威胁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