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我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在平阳南苑小区、物业公司、南马路一带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在接到上级法院通知的第一时间,刑事审判庭与办公室沟通,印刷了1000份由国家反诈中心制作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并于活动当天将宣传手册全部发出,期间有700余名群众参与宣传活动,接到宣传手册后,群众们积极询问要求讲解,宣传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电信诈骗犯罪从本质上属于诈骗犯罪,但其在诈骗犯罪行为中诈骗内容、作案工具、犯罪场所等方面均表现出了其作为新类型诈骗犯罪的特征。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和手段须借助电信设施平台来完成其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伪基站短信等,从虚构信息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占有财物的整个过程都发生在信息虚拟空间里。被害人因接收到虚假的电信信息,使其陷入错误认识并通过转账或汇款将财物进行处分。该罪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还侵犯了国家对信息通信的安全管理权,具有侵犯法益的广泛性、不特定性等特性。正因为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不特定被害人,其侵犯他人利益的可能性加大、人数加众、影响加深,凸显其犯罪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次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群众,实现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针对易受骗群体老年人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营造了本地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格局做出一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