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2021年4月5日铁锋法院执行局倾力调解,成功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和解,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2007年9月,肇事司机谢某(被执行人)驾驶农用三轮车与面包车相撞,致乘车人刘某(申请人)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为伤残1级。以打工谋生的谢某由于无力支付赔偿款,失踪多年。办案法官邓文恒期间通过与公安部门配合,了解到谢某在外省打工,邓法官随即冻结了谢某的银行账户,执行回款2万余元。谢某为逃避执行而长年在外,导致案件难以执行。直至今年3月经过邓法官多方多次走访、调查,该案有了新转机,联系到了谢某。起初刘某不同意调解,邓法官了解到刘某拒绝调解的原因,并耐心的讲解。经过沟通双方愿意进行调解。邓法官对被执行人谢某进行明理释法,告知其拒绝执行的后果和法律依据。同时,也细致耐心做好刘某的思想工作。邓法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谢某生活困难,无法负担过高的赔偿费用。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谢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万元,并当场履行,该案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