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导诉台法官指引,让我在法院上班前就及时更正、补充了相关起诉材料,我今天可能就赶不上回去的火车了。法院现在的各项制度真好,事事处处为当事人考虑。”一位来自辽宁省鞍山市的当事人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办完立案手续后感慨万分地说。
近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为解决当事人在立案过程中因法律知识欠缺,诉讼程序了解较少而影响立案的实际情况,我院实行立案导诉制度。4月7日立案大厅门口的导诉台正式“开张”,第一位导诉员正式上岗。立案庭的轮流导诉制度要求每天都有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在导诉台值班,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在案件立案、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执行、诉讼费用交纳等方面提供专业解答和帮助,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事项,经过导诉员耐心解释,告知当事人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并对老、弱、病、残、孕人员给予相应的帮助,为群众提供“亲情化”的“一站式”服务,从而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了当事人的立案时间。通过设立导诉制度,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用他们的热情服务拉近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成为老百姓的诉讼“活指南”,铁锋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再一次用行动诠释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口号,更是诺言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