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疫情期间的立案小助手已经上线,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可以网上立案的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打开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小伙伴们肯定在其中还看见过另外一个功能,那就是跨域立案(但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可以操作呦)。那么什么是跨域立案呢?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可以操作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且听小助手慢慢分解。
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院立案庭与全国各地的基层法院共进行跨域立案28次,并参加了2020年12月份最高院组织的全国跨域立案大演练模拟演练20余次。2021年1月进行跨域立案4次。跨域立案服务,旨在让人民群众在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都能够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这种服务为工作忙碌、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身体孱弱的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了便捷的途径。那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可以进行跨域立案操作,这项功能是不是就是个摆设呢?不是的,下面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应该如何跨域立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或邮寄(疫情期间我们呼吁大家多采取邮寄方式以减少出行和接触风险)起诉材料,收件法院将诉讼材料扫描后通过跨域立案平台将电子材料传递给受理法院。受理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平台签收后进行审核,并将能否立案的结果通过发送短信息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若立案成功,当事人再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材料交给受理法院。简单的几个步骤就通过指尖完成了原来需要当事人千里奔波,舟车劳顿才能完成的异地立案。
在这个疫情肆虐的非常时期,我们不得不感叹智慧法院为我们的审判工作助益良多,跨域立案更是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缩地成寸、资源共享,真正的实现了家门口立案,真正让立案难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