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形象”活动,进一步规范干警文明行为,切实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树立审判部门良好形象,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于7月7日16:00召开会议,会议由政治协理员姜兴主持,庭长施宝忠及全体民庭干警参会。
会议上,政治协理员姜兴组织本庭室干警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引导全体干警在庭前、庭中、庭后及庭外调查等审判全过程中,自觉规范自身言行,规范使用司法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树立法院工作人员良好职业形象。
会议中,庭长施宝忠强调,民庭作为接触当事人最频繁、最密切的部门,文明司法是体现和促进审判质效的重要保障,干警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时必须着装或按照要求佩戴工作牌,做到善听慎言,称谓恰当、语言得体、语气平和、态度公允。严禁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将法律语言转化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群众语言,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能清楚明白的参加诉讼、参加庭审。副庭长张杰强调,干警要及时总结自身不足,并针对“讲文明、树形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自我查摆和改正。
会议最后,民庭干警纷纷表态,一定按照“讲文明、树形象”活动目标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为,落实文明用语,提升工作服务态度,树立法院工作人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