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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风光,风响耳旁 为民解忧,心情欢畅

  发布时间:2020-03-28 19:47:38


2020年3月28日,铁锋法院民庭法官黄国民主动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早早来到单位,为了案件的顺利推进,带着书记员张悦奔赴克山县。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月5日起诉到铁锋法院,法官黄国民负责承办该起案件,并在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通过原告提供的住址直接送达未果,后又进行邮寄送达,也未妥投,电话关机、停机,案件审理面临难题,这时通过原告提供的线索,得知被告目前在克山县,即使是周末,黄国民法官没有一丝犹豫,立刻与办公室沟通申请派车事项,决定前往进行送达。

上午9点左右,法官黄国民一行人到达被告王某某所在地,通过与原、被告深入沟通,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原、被告原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关系,因为这个案件,两人针锋相对。2018年,被告王某某经郭某某同意,将自己从郭某某处承包的齐齐哈尔市站前市场改造工程中的部分加工钢架结构工作委托给原告,并在原告加工完工后,原、被告双方书面确认了加工项目内容,并确认加工款共计1,211,000.00元,后郭某某给付原告李某某1,200,000.00元,剩余110,0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郭某某及被告王某某至今未给付。被告王某某称,确实是原告进行的加工项目,但是该款项应该由郭某某给付,而非被告。

结合案件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法官黄国民明法析理,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沟通,法官的认真负责、耐心诚恳和专业素养终于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并表示愿意尽快解决纠纷。

“这大周末的,你们还特意跑一趟,我很惭愧,我一定配合做好接下来法院的诉讼活动。”被告王某某配合书记员张悦,顺利完成文书送达、笔录签字工作。

“真是谢谢老大哥了,没想到你们法官对我们老百姓的案子这么上心,这么负责。”原告李某某表示自己会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黄国民是一位56岁的老同志,自来到铁锋法院工作,他矜矜业业,忘我工作,面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更是以身作则,冲锋在前,有序复工,主动上门办案,定纷止争,始终以老法官精神践行铁锋法院司法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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