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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人民法院集中审判8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9-12-06 15:48:24



    12月6日铁锋区人民法院按照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8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8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为了实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审判效率,铁锋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速裁条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进行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当庭审判,并在审判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速裁程序,可以提高效率。我们可以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当天就可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开庭传票,然后决定开庭日期集中审判。这对我们司法机关来说,极大的节省了司法资源。”铁锋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崔霞说道。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逐一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并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认罚,8起案件仅用一个半小时庭审完毕,既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节约了诉讼时间。8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且绝大多数被告人主动交纳了罚金,认罪态度较好,真诚悔罪,获得了不同程度的从宽处理,分别处以拘役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资料表明,人在微醉的状态下开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酒后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由于我国酒文化的盛行,简单的经济处罚或者拘留已经不足以震慑酒后驾车、城市飚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为了加大打击力度,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列入刑罚范围,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被处以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醉驾入刑,有效遏制了酒驾、醉驾的发生,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极大的保护了公共安全。但是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酒驾、醉驾行为仍屡禁不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到来之际,铁锋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8起因醉驾导致的危险驾驶案件,并集中宣判,进行法庭教育,对危险驾驶犯罪起到了震慑及教育作用,同时也告诫广大驾驶员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驾驶观念,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切勿碰触法律红线,珍爱生命安全,杜绝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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