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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发布时间:2012-03-28 14:59:51




    2012年3月28日上午,邸某把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院长杨兴义手中,对我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姜兴、书记员郎冰表示感谢,感谢姜法官数次悉心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

    邸某说:“她与牛某1992年登记结婚,20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对方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于2月27日诉至本院要求离婚,案件由姜法官审理,我向姜法官介绍这20年的遭遇和对方拒不同意离婚的事实,得知案件有一定难度,姜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可被告拒不到庭应诉,给审判工作带困难,经过法官的电话沟通、耐心劝解,终于感动被告,并告诉姜法官现正在其亲属家的一出租房居住。姜兴法官与书记员郎冰不辞辛苦乘车几十公里,找到被告,当场做了调解工作,与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与2012年3月1日将调解书发到我手中,从立案到结案一共才四天时间,为我解决困惑多年的离婚案件,这种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去学习。姜兴法官真正做到了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提高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度,同时在他身上体现了一位优秀法官的风采。

    此案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该案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还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根本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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