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三被告人到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备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杨某辉、刘某文、孙某江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涉恶案件,于2019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区政法机关相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与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参加了旁听。
铁锋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多年来,被告人杨某辉通过对相关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贿,收取违规运输车辆“保道费”,以垄断铁锋区扎龙村芦苇运输配货市场的被告人刘某文为杨某辉提供违规车辆信息、被告人孙某江负责监视未交“保道费”的货车行踪并协助已经交付“保道费”的车辆顺利同行,三人形成以杨某辉为首、刘某文、孙某江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利用运输芦苇车辆普遍存在超载超限现象,威胁、胁迫车主强行支付类似“保护费”的“保道”费用,扰乱了我市铁锋地区芦苇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杨某辉、刘某文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孙某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依法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前,人民法院为未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组织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事项,提升庭审效率和庭审质量,实现了刑事庭审实质化。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深刻认识到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切实感受到审判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安全感。
该案的庭审活动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对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人民法院还将继续通过庭审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据悉,该案将于5月30日依法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