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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深化扫黑除恶 铁锋区法院针对校园安全向齐齐哈尔某专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

  发布时间:2019-05-22 09:43:47


近日,铁锋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杨某、龙某某、黄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王某某系齐齐哈尔某专科学校在读学生。铁锋区法院考虑到该校作为国家正规院校,应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日常出勤、在校住宿及思想道德等方面尽监管和教育职责,由于该校疏于管理,未能尽到监管职责,特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中强调,一是该校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律素养,树立每名在校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二是应当制定严格的学校规章制度并保障落实,使每名在校生都能做到牢记并严格遵守;三是对于相关疏于监管责任的班主任、安全保卫人员及相关对应的主管领导建立相关惩、处制度,建立完备的惩、处机制,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落于实处。

该校收到铁锋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协同相关领导和部门上下联动,核实情况,总结教训,以案为戒,进一步加强、落实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树立学生正确的“三观”。加强各系学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辅导员、班主任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学生请销假、旷课及旷寝、逃寝等违纪行为,密切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发挥教育引领和管理作用。强化学生“三观”教育引导,以此案为例,针对全校学生进行详细摸排,并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体学生对此次事件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学生工作者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广大学生守法意识。二是进一步梳理、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请假与考勤暂行办法》、《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十几项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同时依据教育部4143号令、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明确提出学生行为准则。三是建立相关惩处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和制度落实,要求学生处、保卫处、教育系、学生科、舍务科等相关人员针对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吸取教训,查找不足和漏洞,追根溯源,以案为戒,形成共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该校在司法建议书的回复函中表示,将针对铁锋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落实相关制度、措施和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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