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学习修正案 主动适应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2-03-26 15:31:0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经于3月14日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把握刑诉法修正案的立法精神,以便在审判实务中准确适用,我院于近期组织全院干警采取多种形式对该修正案进行了学习。
刑庭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刑诉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刑诉法修正案的最大亮点是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具体体现在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七个方面的法条增修,增加了审判实务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和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
我院还通过开设法官论坛的形式,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学习研讨,总结交流学习经验,研究解决刑诉法修正案适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全院干警一致认为:这次的刑诉法修正案为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的复杂案件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实施前的集中学习,全院干警主动适应了刑诉法修正案的新要求,提高了司法能力,提升了队伍素质,为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准确适用该部法律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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