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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须谨慎、谨防骗子设圈套

  发布时间:2018-11-22 15:41:01


     25岁正是一个人从小学走过初中、高中、大学走向社会的一个过程,一路走过留下岁月的印迹是对自己的肯定和承认,是对家庭的回报和对社会的回馈,可是一旦误入歧途、剑走偏峰,积累下来的也只能是劣迹斑斑、不堪回首的往事。

     25岁的无业青年赵某,2013年5月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四千元,2017年7月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一万元;2018年又先后以“尼泊尔大金刚”、“天津街古玩城(专卖店)”、“鸿运精品金刚专卖”等昵称,通过快手软件和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转载的图片和视频吸引被害人(买家),与被害人加微信后,按照转载的图片和视频中的文玩手串与被害人议价,并承诺到货后不满意 可退货退款,待被害人付款后,赵某在大连市的市场以几十元的价格购买工艺品手串邮寄给被害人,并在快递单上留存虚假的姓名和地址,赵某将快递单拍照发给被害人后,为防止被害人退货退款,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利用这种手段分别给吴某、赵某、石某邮寄了“货真价实的手串”。 待被害人收到货不对版的文玩,再去联系赵某时,早已不是刚开始那个态度谦和、耐心介绍的良心买家了,等待的结果只是对方已无法添加、查无此人的冷冰冰的告知。

    反思现在年轻人利用网络犯罪,他们大多都是年轻人,脑子活,人聪明,能找到其中的漏洞和契机,只是把聪明才智用错了地方,他们不愿意去凭自己的劳动赚钱、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在社会经历一系列打击碰壁后,最终还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挣快钱的路子,最终苦了的除了他们自己,还有他们那些不知所措、恨铁不成钢的父母。  网络是科技发达的一个产物,它代表着文明、代表着进步、代表着与时俱进,我们应该充分的利用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捷,而不是想办法去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利用网络来施展自己的小伎俩,孰不知天网恢恢,结果只能是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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