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办案 还原法官本色
作者:崔霞、祝琳 发布时间:2018-08-06 09:07:25
李效林院长与当事人促膝长谈
当事人现场履行给付义务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日,铁锋区法院院长李效林开庭审理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件。在接待当事人来访和阅读卷宗时李院长发现,该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化,且双方对于定金及代售房屋溢价款的处理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所提交的证据均是一些录音证据或证人证言,因此,若简单的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将案件一判了之,很可能因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存在差距而引发当事人缠诉。为此,李院长对案件的审理结果进行了充分评估,并决定将工作重心立足调解。8月2日,在审判庭内,李效林院长与原、被告进行了促膝长谈,他融情于理、阐明利害,最终使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彼此谅解,握手言和,并促成了钱款当场履行。
近年来,铁锋区法院始终坚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穿上法袍、走上审判台的院庭长,不仅减轻了一线审判人员的办案压力,还树立了审判权威,有利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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