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中午12点半,我院民一庭、民二庭的办公室座机电话陆续接到了一些以“000”开头的录音电话,内容均为法院通知领取传票之类,如果按电话提示操作转人工服务后,转接电话者就会自称是本市某某法院的工作人员,告知接电话者涉及某某案件,需要向法院提供个人的身份、银行账号等信息。诈骗电话居然打进了法院,并且还通知法官们去领取传票,这件事成为了午休法官们解闷的一个笑话。
近年来,我市市民家中的座机电话就频繁接到内容为“法院通知领取传票”的诈骗电话,导致很多不知情的市民到本市各级法院询问。另外,此类诈骗电话不仅仅冒充法院行骗,还会冒充公安局、检察院、银行、电信公司等单位进行诈骗,一旦有人轻信电话内容而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泄露,就会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送达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六种方式,除了公告送达之外,其它的送达方式都要求当事人或有权代收的人亲自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均不是法定的送达方式。
如果法官需要联系当事人,会直接给当事人拨打电话,来电显示也是法院所在地的电话区号,而不是“000”开头的录音电话。法官拨打电话后,会直接说出当事人的姓名,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法官的所在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和当事人涉及案件的情况,绝不会向当事人询问姓名、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希望广大市民了解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提防骗子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