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保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日,铁锋区法院制定《铁锋区法院完善司法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确保铁锋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水平、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夯实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基础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措施。推进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司法作风"大讨论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联系个人工作实际,查找在审判、执行及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以及与司法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相悖的各种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树立"司法为民、服务至上"的新理念。二是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开展好"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组织法官走访辖区企业,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畅通法院与主管部门、企业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三是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对涉辖区经济发展案件的统计分析,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把握态势、妥善应对;加强对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联动,确保妥善处置。
《意见》中强调,司法审判工作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保障发展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不断加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肩负起服务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把法院各项工作放在大局中去定位、去思考、去谋划,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核心任务、改进司法作风的重要标准,依托司法职能的有效发挥,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服务保障铁锋区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