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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卧床无法到庭 法院便民家中开庭

发布时间:2012-03-02 16:47:31





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姜兴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了解到,该案的一方当事人因意外受伤导致腿部骨折,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姜兴法官从便利当事人、减少诉累的角度出发,于2012年3月1日下午,在民一庭庭长李长富的带领下,与其他两位法官一行四人,驱车来到位于建华区冰刀厂宿舍的这位当事人家中为其开庭审理。经过法官们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经济补偿款。这位当事人和他的母亲对铁锋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他们着想上门开庭表示感谢,对案件的调解结果也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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