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鹿鸣小社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执行规范性文件

 

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实在事儿”

——铁锋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法律援助工作正式启动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7-07-19 11:12:54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孟凡华正在法院为来访者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每天都有律师在这里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你们随时都可以过来。”719日,铁锋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接待当事人的立案庭副庭长宋启海对来访的当事人介绍法院工作的新举措。

 铁锋区法院主动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铁锋区司法局于20177月初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驻铁锋区人民法院的组织保障、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发挥律师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以“法律志愿者服务岗”为平台,打造贴心服务,创建特色法院。

为给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719日,铁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室在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开始工作,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了铁锋区法律援助法院受理窗口,建立起“法院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衔接、法院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衔接”快速通道,从而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站式”服务。

铁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室律师志愿者由原来的每周两天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改为每个工作日在法院立案大厅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律师志愿者接待群众时遵循平等自愿、客观中立、依法据理、事实求是等原则,主要对接法院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衔接工作。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免费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或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及宣传法律法规等,帮助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向来访人员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协助法院开展息诉化解工作。

司法援助律师进驻法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法院可让其走“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即直接告知其到“受理窗口”进行咨询求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窗口,可以使贫弱群体在诉讼活动中不出法院立案大厅就能及时获知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事项,从而将法律援助由过去的“等上门”变为“送上门”,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顺利地进入司法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贾智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