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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情化解矛盾 用真诚解决纠纷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抚育费纠纷案件“特事特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融合

  发布时间:2017-04-18 08:51:54





2017年2月中旬,一封来自山东省某市的特快专递送转到了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效林的案头。打开快递,一封字体稚嫩的信掉落在办公桌上。

写信人是一名年仅十三岁的小男孩。这封“求助信”表达的大概意思是:男孩的父母于2004年在山东相识并结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于2012年协议离婚,男孩由其母亲抚养,其父每月支付500元子女抚育费。离异后,男孩的父亲回到了齐齐哈尔某铁路单位工作,父亲按月支付抚育费但父子一直未能见面。五年间,男孩逐渐长大,生活成本也逐年升高,在原本捉襟见肘的学习、生活费已经不能满足实际支出之际,男孩母亲于2016年被确诊为癌症,治疗又是一大笔费用。如果母亲进行治疗,男孩面临的将是辍学、打工挣钱。面对仅仅十三岁的外孙和刚刚步入中年就面对死亡威胁的女儿,男孩的姥姥、姥爷曾多次试图联系到孩子的生父希望增加一些抚养费以便孩子能够有条件继续读书,而孩子的父亲始终未能回复真实想法。2017年2月,男孩及其家人在咨询当地律师后得知走诉讼程序可以解决增加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应当到男孩生父住所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起诉。一个年仅十三岁的男孩,家中没有人能够陪同异地诉讼,又没有钱聘请代理人为其“打官司”,黑龙江省除生父外再无任何亲戚,万般无奈之下的小男孩一笔一划的写了这封“呈情表”,希望铁锋区法院的院长予以帮助,实现其父每月给付2500元抚育费的要求。

读罢少年的信件,李效林院长为男孩不幸的遭遇所打动,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他当即责成主管立案工作干警:诉讼费用由我先垫付,要“特事特办”,在没有起诉状的情况下,以这封“求救信”为依据及时、妥当的立案,审判庭要第一时间找到被告力争尽快解决孩子的实际问题。一天后,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以男孩为原告顺利立案。

案件交由民二庭审判员张杰主审。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这原告无法到庭的家事案件审理起来更是难上加难。要调解,就要勤沟通,沟通不畅,调解难成。但本案原告不在本市,被告又消极应诉,案件恰恰卡在了沟通上。关键时刻,从山东又寄来两封信。这两封信依然出自男孩之手:一封写给法院,表达感谢之情;一封写给其生父,并委托法院代交。最传统的通讯方式,往往更具震撼人心的力量,正是这第二封信让被告受到了极大的触动,终于开始接受了法院的调查询问。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原告和被告,力求最大限度畅通沟通渠道,消弭双方多年不信任的裂痕,最终让被告同意了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三月中旬,这份调解书送至男孩及其家人手中,至此,这起从立案到调解,始终没有原告“露面”的案子,顺利告结。

近日,办案法官将本案审理、执行情况书面汇报院长李效林。李效林院长在汇报材料上如是写道:要积极打造司法便民有效机制,借“党建”工作之东风,以司法为民为旨,公正司法,力争在每一起案件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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