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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巧调解 人民法官为人民

——铁锋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运用调解手段解决一起家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7-03-29 07:01:18


近日,在铁锋法院于永生法官的精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曾经剑拔弩张、水火不容的当事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欢。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依法平等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母亲、年逾七旬的丁某将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七个大字的锦旗送到铁锋法院。

 张某(女)诉李某(男)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共同财产住房一处归原告张某所有,张某一次性给付李某十三万元财产分割款。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向铁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由其母丁某为其执行案件代理人。执行过程中,张某因常年在外地打工无法取得联系,在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存款及其他财产,张某的父母对法院的判决抵触情绪较大,不愿告知张某下落,也不愿意配合执行,使得本案的执行一度没有任何进展,李某因无法及时得到执行款,扬言要上访,更是加大了执行的难度。为顺利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于永生多次给张某的父母讲法析理,并通过张某所在社区、张某父亲所在单位等多方渠道做工作,最终让张某的父母自愿代张某向李某支付全部执行款,李某也主动配合张某的家属办理了房屋更名手续,一起历时两年多得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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