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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兴起生贪念 顺手牵“狗”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7-03-27 09:40:25


时下不少人都喜欢养宠物,更是把它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当你的宠物从家门口被人牵走,你又该怎么办呢?家住铁锋区的李明(化名)就碰上了这样的事儿。

安强(化名)是铁锋区某村村民,平日里特别喜欢狗,有一天骑着自行车走到同村李明家门口时,看见李明夫妇养的一条黑贝犬,越看越觉得漂亮越看越觉得喜欢,心想:偷狗应该不算犯法吧,这应该就是普通的狼狗,不值什么钱,就算报警了也没啥事儿,大不了罚点钱。心思一动,看看左右无人,解开拴狗的链子,将狗牵走,却被路过的邻居刘哲(化名)看个正着。李明的妻子赵梅(化名)工作的时候突然接到了婆婆打来的电话,说自家的黑子(黑贝狗)被人偷走了,赵梅赶紧回到家中,看见平日里拴狗的狗链还在,但是锁扣被打开了,加上邻居刘哲证实说看见了同村的安强骑着车子把黑子牵走了,赵梅、李明夫妇赶紧去同村安强家要狗。谁知,安强不但不承认偷狗的事实还大骂刘哲诬陷。见安强不但不肯把狗还给自己还骂人,赵梅打电话报警,安强听见赵梅打电话报警怕自己的盗窃行为暴露,将黑子从家中后墙扔出,恰好被赶到安强家中的民警看到。民警将安强抓获并传唤至派出所,安强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盗窃狼狗的实施,但是有多名证人看到安强盗走李明家黑贝犬的事实,并且确实在安强家中发现丢失狼狗,足以证明安强的盗窃犯罪事实。

经铁锋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安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本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仟肆佰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要因为一是贪念起,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责任编辑:李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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