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锋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年轻人因酒失德、锒铛入狱的案子。
张某二十五岁,家住某县,春节后来齐市打工。初来乍到,手头拮据,租不起房子只得在一家小旅店暂住。旅店由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板娘经营,时间久了,张某和老板娘也渐渐熟络起来。案发当晚,张某因工作不顺心喝了半斤白酒。进旅店后,老板娘见他情绪不对,便关心了几句,谁知张某竟然起了歹心,扛起老板娘直奔自己的房间。老板娘极力反抗、大声呼救仍未制止张某,但已引起其他住客注意,遂立即报了警。在审讯中,张某承认当日确是因为贪杯,神志不清,横生邪念,听到有人报警后才瞬间清醒,然而大错已铸,不可挽回。经过调查、立案、审判,法院认定为强奸罪,因有被告具有未遂及归案后认罪伏法情节,酌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本案中这个年轻人,正值大好年华,应踏实本分、自力更生,谁想竟将前程毁在“酒”上,可怜!可恨!酒德表现一个人的人品,爱酒之人要更要加强修养。且不说酒后失德或酒后无德,即便酒风酒德再好的人酒场上也要掌握住自己的度,这个“度”就是自制力、自控力,把握不住度则害多无益。从另一个角度说,那些因酒失德之人,许是本身德行不够,才会以醉酒为托词,出秽言、做恶行,然而法网恢恢,最终必然要自食恶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