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10时,随着“啪”地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效林身着法袍、敲响法槌,宣布侯某盗窃一案开庭。此案是今年已审理多起案件的李效林院长在法官入额遴选后主审的第一起案件。
近日,省法院出台了《黑龙江省法院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试行)》、《黑龙江省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院庭领导办案工作,明确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评定的新标准,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审判绩效。“院长带头审案” 成为铁锋区法院工作亮点,对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宣传作用。
整个庭审活动庄严肃穆、井然有序,李效林院长以娴熟的技巧驾驭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与李效林院长组成合议庭审判员刘长虹、人民陪审员徐志弘以端庄大方的举止,规范文明的用语配合审判长完成庭审各阶段的工作。大屏幕上,投影仪将相关文书及案件信息醒目地展示在审、诉、辩、听各方面前,一目了然。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侯某盗窃近万元财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对累犯、认罪等法定和酌定从重、从轻等情节予以认定,被告当庭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判决。审判长宣布休庭十分钟,经过评议,当庭宣判侯某盗窃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这次李效林院长走上审判台敲响法槌,旨在以身作则引领推进铁锋区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通过院长主办案件,审理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回归了其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带动了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的提升,从而推动全院的审判工作。现在全院已经形成了多办案、办好案、快办案、办“铁案”的良好氛围,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案件的改判、发还率也大幅度的降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案件的率先垂范行动使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了法院求真务实、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切实树立了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