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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运假烟数百条获刑2年 犯非法经营罪

发布时间:2016-10-26 10:34:06


代别人转送香烟,从上家接货后转运给下家,今年33岁的韩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罚款11万元。

  大兴检察院指控称,韩某没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1月16日,韩某在运输卷烟时被查获,并被当场查扣卷烟301条;在其暂住地又被查到卷烟125条。经鉴定,上述卷烟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21万余元。

  韩某供述称,2014年11月初,他开黑车认识了侯某,侯某让他帮忙送烟,每月给他3000元。1月16日,他到新建乡路边找一白色车接货时被抓获。

  该白车司机刘某证实,2014年间,有一男子常乘其车,后来该男子让他到黄村镇一物流公司拉食品,将货送到新建乡路边,每次都给100元。1月16日中午,该男子又让他拉货送到新建乡,卸货被抓时,刘某才知道里面是香烟。

  大兴法院审理后,以韩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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