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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2-02-21 10:02:38


     为了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院党组决定在今年第四季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再学习再教育)。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观念、执法办案、司法作风和法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方法步骤
      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从2011年10月10日起至12月10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全面搞好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干警对再学习再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再学习、再教育、再整改、再规范、再深化、再落实,进一步端正司法思想,树立正确理念。
      2、学习教育。要集中时间组织干警重点学习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通读省法院编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读本》。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王胜俊院长在讲话中提出的10个方面专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几个专题,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研讨。
      3、查摆整改。院党组要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吸收中层领导干部参加,认真反思和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和观点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查找因观念不端正而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问题。要针对查摆出的理念和工作上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限期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4、总结验收。做好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巩固和扩大学习教育成果。做好迎接市中院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搞好思想发动。最高法院部署开展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求,是提高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及骨干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继“群众观点大讨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之后,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共同科目”。因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任务,常抓不懈。
      2、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员领导小组:组  长:杨兴义。副组长:王连波。成员:李向忠、曲爱克、李笑夫、卢振良、孟阳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3、突出重点,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创新形式,活化载体,突出“两个重点”,做到“六个查看”,组织好“七个一”活动。“两个重点”是:在学习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学习教育的内容上要突出审判理念这个重点。“六个查看”是: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围绕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认真查看自身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是否树立,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能动司法的理念是否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明确;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意识是否增强;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否树立,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赃枉法问题。“七个一”活动是:召开一次动员大会、领导干部通读一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读本》、每名干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主要领导作一次专题辅导、党组中心召开一次学习研讨会、联系具体案例搞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
       4、抓好结合,处理好工学矛盾。要坚持突出重点、人人参与、普遍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确保每名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参与活动、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克服第四季度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困难,把再学习再教育与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继续深入搞好“群众观点大讨论”后续整改、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同步推进,把各项活动的着眼点聚集到转变司法理念、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存在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审判工作上,做到“两不误、双促进,要用队伍建设水平、审判工作质效来衡量和检验活动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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