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能不能重新起诉?
发布时间:2016-05-24 11:02: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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