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14:08:48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执 行 公 告
下列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011年9月25日前到铁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绝申报财产、不如实申报财产,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本院除强制执行外,还将视情节处以罚款和拘留。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
〖关闭窗口〗
黑公网安备 23020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