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冰天雪地,屋内其乐融融---在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自治旗尼尔基镇某村的一农户家中,一双腿残缺的中年男子拉着一个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兴义的手久久不松开,……这是铁锋区法院法官圆满执结一起赔偿案件的现场。
2004年1月6日,丛金乙因被车撞伤被送入齐齐哈尔市某医院进行治疗,该医院对丛金乙进行两次手术,但病情未见好转,丛金乙认为医院治疗不当构成医疗事故,起诉至铁锋区法院要求赔偿。经法院委托医学会鉴定,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故铁锋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十二万余元。12月2日,丛金乙的父亲向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给付赔偿款。因丛金乙从治病到诉讼变卖了所有的家产,生活十分窘迫。案件承办人向杨兴义院长汇报后,杨院长指示特事特办,一定尽快将赔偿款执行到位。12月6日,在原告申请执行第五天时,铁锋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兴义带领执行人员驱车赶赴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自治旗尼尔基镇丛金乙家,将执行款如数送交申请人。丛金乙一家人从杨院长手里接过钱,感动得热泪盈眶,称赞铁锋区法院的法官是一心为民的法官、铁锋区法院的领导是求真务实的领导。至此,一件执行案件就此圆满终结。夜晚,杨院长一行人驱车赶回市区,两边的灯光渐次亮起,大家的目光显得更加刚毅而深邃。
今年以来,铁锋区法院根据省高院《关于坚持能动司法,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了“法官六进”活动,选派法官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铁锋区的每一个角落。在执行工作中,开创了“七情”工作法,把“执行就是强制执行”的理念转变为执行就是“献七情、赢民心”的理念。即巧妙地把亲情、友情、温情等“七情”融入其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把执行工作真正地落实为爱民、亲民的奉献与服务工作。通过用真情去呼唤、用热情去打动、用温情去溶化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等做法,扎实推进了铁锋区法院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了法院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