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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内容应包括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6-05-24 09:16:11


法官解答: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 保险标的;

(四)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 保险金额;

(七)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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