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铁锋区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农村信用联社等多家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法律顾问、律师召开座谈会,就近几年来在金融案审判工作中所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铁锋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崔霞主持座谈会,副院长李向忠、卢振良、民三庭、研究室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发表了讲话。
座谈会上,铁锋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崔霞向与会的金融机构负责人通报了法院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承诺和具体措施,宣读了《铁锋区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实现担保物权若干问题的建议》,会议通过了以灵活多样的审判方式对金融诉讼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集中执行的办法;决定设立金融机构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简化立案、审理等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对有履行能力却不愿履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或限制高消费等各种反规避执行举措;针对审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放贷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指导其在贷款的审批、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的发放等方面规范管理,减少或避免不良贷款的产生。
与会的金融机构负责人踊跃发言,对铁锋区法院服务辖区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适时的法律帮助表示感谢,并对铁锋区人民法院高效、公正的司法作风给予高度称赞,同时就涉及担保物权案件的一些法律问题及金融机构应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向法官进行咨询,法官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也逐一进行了详尽的解答,并将他们对金融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地收集和归纳。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在发言时,针对各自机构在经营中遇到的提供保全担保,借款人贷款抵押、循环担保、诉讼时效等问题谈了具体想法,希望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李效林院长做了最后讲话,他对辖区金融机构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建议金融机构和法院之间要加强互动,通过多研究、多沟通、多建议、多通报的方式共享信息,堵塞法律漏洞,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他指出,新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设“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节,为担保物权的实现新设了一条快速通道,建立了非讼与诉讼相衔接担保物权实现的模式。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之后,铁锋区法院开始受理审查该类案件,担保物权的实现效率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是新增加的一项新制度,实践中无先例可资借鉴,加之该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因此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是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铁锋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力以赴为金融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法院干警立足法院工作,扑下身子,积极应对金融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发挥司法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保障作用,为区域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