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锋区法院掀起了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热潮,在认真学习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感触良多。
学习中我了解到黄志丽同志于一九九五年考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在基层法院一干就是二十几年,单是在书记员岗位就工作了七年之久。书记员岗位可以说是再普通不过的岗位了,很少有人愿意在这样的岗位上工作七年,但黄志丽同志却做到了,而且过得很充实、很丰富。文秘专业毕业的她当书记员时,一个人跟四个审判员,业余时间还要完成七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同时她还要照顾病重的母亲。相比之下,我平时只是按时上班下班,业余学习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家里的事就更是全都甩给了父母,和黄志丽同志比起来真是惭愧之至。所以,我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学习她这种工作、家庭、学习三不误的人生态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立足本岗,踏实工作,认真学习,关心同事,关心家人,承担对工作、对家人更多的责任,像黄志丽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活出精彩的人生。
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我们已经感觉是在超负荷工作的时候,黄志丽同志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却比我们多出几倍。这充分暴露出我们日常工作中的不足,所以我们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同种类型的案件和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集中在一起调解、开庭,将送达、调解、调查、判决穿插进行,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可以审理更多的案件。
黄志丽同志能将业余时间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游刃有余的应用到案件审理中去,这也是我们所欠缺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有计划的学习心理学,以达到在审案时一眼看透当事人真实诉求,找准切入点,以较少的时间审结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还要学习会计学、医药学等等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时就能信手拈来,提高我们的审案能力。还要像黄志丽同志一样深入到乡村、社区了解民风、民俗、民情。做群众的朋友,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黄志丽同志说:“因为爱所以坚守”。是的,我们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对于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热爱,学习她“五加二”“白加黑”的无私奉献精神,学习她面对人情考验的态度,时刻牢记,在当事人面前法官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群体,所以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更要学习黄志丽同志总结出的黄志丽审判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节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到法官的爱心、司法的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当事人理解并信服司法的公正。”
今后,我们要时刻以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勉励自己,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争做黄志丽一样的为民法官!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诠释我国司法为民的特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