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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哀思 深切缅怀马彩云法官 谴责暴徒而作

“彩云”逐月

  发布时间:2016-02-29 15:03:15


     "没有显赫的家世,

  只凭卑微的蓬草聚集出视觉盛宴。

  盐碱水里成长,把根扎进艰涩的土壤,

  不起眼处开花,得不到眷顾也能坚强!

  红得鲜艳,

  红得耀眼,

  有谁能诋毁你用生命迸出的尊严!"

  ——20141117日 马彩云

惊闻:26日晚21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歹徒逃跑后自杀身亡。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自2007年至今,马彩云年均结案近400件。由于工作突出,马彩云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看了以上新闻,我的神经和大家一样,不是触动,而是震惊!震惊之后,引发了很多、很多的深思:如何加强法院的安全保卫,如何提供法官的职业保障,如何树立司法的权威,如何做到案结事了……所有这些思考,想必也是挂在大家心中的问号!这些问号,我想在大家的努力下,总有一天会一个一个去拉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称:“去年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血染法袍的阴影尚未从人们心头散去,北京昌平今又传来噩耗。对法官的暴力伤害,最终伤害的是法治,伤害的是我们共同营造的社会安全感。锥心的悲痛!谴责暴力!这是网上网下、社会各界的一致声音。”

  陕西省高院的微信公号27日发文称,“法官虽然不是‘官’,但法官所享受的不利待遇却让他们受宠若惊,比如被殴打、被辱骂甚至子女被恐吓,很多法官在面对这些情况时,往往隐忍不发,因为他们知道,冲突燃点极低,言语稍有不慎便会招致不满,便会使法官、法院蒙羞,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感会迅速发酵升级。”

马彩云法官的老师、吉林大学教授姚建宗28日凌晨时分写了一篇悼念文章,“……法治是建立在高贵、优雅、自重、从容的人际生活空间之中的,在一个泯灭基本人性、轻侮平等生命的社会,在一个充满着暴戾之气和暴力行为的社会,在一个毫无尊重而以轻贱他人为乐却自大且自我膨胀无度的社会,是决不可能建成法治的。我们正处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路口,法治是我们终于找寻到的唯一出路……”

连年有法官被杀,这究竟为什么?作为法院一名干警,我知道“当事人”与“暴徒”这两个词的内涵与外延没有任何交集之处,但“当事人”凭啥输了官司就要当“暴徒”来杀害法官?法官也是寻常人家的孩子、也是普通百姓的一员,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为人妻、为人夫,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子、为人女!将心比心吧,假如你的家人早上还与你共进早餐,高高兴兴上班去,晚上就被人无缘无故的枪杀,难道你不为此痛心疾首吗?!

法官,就该被杀吗?官司输或赢,就将积怨抛掷法官,“当事人”就用法官的生命“买单”,这是什么天理?法官办案,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法院办案有一整套程序制约,立案、分案、审案、合议、执行、审监,流水作业,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并非随心所欲。在共和国的土地上,有多少法官如拼命三郎,像邹碧华那样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钟、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法治事业。还有多少法官宁可丢乌纱,绝不让天平失衡;有多少法官宁可家徒四壁,甘愿一生清贫;有多少法官视人民如父母,走村串户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

如今的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合地。不少矛盾,原本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怎么会转化成当事人与法院、法官的矛盾呢!假如法院、法官不去帮助处理这些“家务事”,你还会恨法官吗?难道真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法官不得拒绝裁判,这是职业所在、职责所在,神圣的审判权是法律赋予的啊!法官评判也不可能是“双方满意”,说“胜败皆服”,那是追求的理想目标。假如你当法官,你想所有败诉一方都会对你信服吗?愿全社会对法院、法官多一份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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